联系电话
010 - 50912885
联系邮箱
huaxiaxianbao@163.com
新闻中心
news

国家食品审评中心|使用有机溶剂提取、纯化、酶解、发酵、合成、破壁等特定前处理工艺原料申报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项与审评要求

发布时间:2025/1/3浏览量:187编辑:华夏先葆

国家食品审评中心 | 使用有机溶剂提取、纯化、酶解、发酵、合成、破壁等特定前处理工艺原料

申报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项与审评要求


#   保健食品共性问题解答:


1、使用有机溶剂提取、纯化、酶解、发酵、合成、破壁等特定前处理工艺的原料申报保健食品,有哪些注意事项和审评要求?

答:采用有机溶剂提取、纯化、酶解、发酵、合成、破壁等特定前处理工艺制备的保健食品原料,工艺过程复杂,对质量控制要求较高。使用此类原料申报保健食品时,有以下注意事项和审评要求:


一、申请人除应根据《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》《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服务指南》等现行规定,提供原料的详细制备工艺、工艺说明、工艺合理性依据、质量要求及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申报资料外(有适用的国家、地方、行业相关标准的原料可免于提供生产工艺),还应明确原料来源、生产商信息。


二、技术审评中,将加强此类原料的关联审查,对采用酶解、发酵、合成等特定前处理工艺的原料视同提取物进行审查,并基于风险对原料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开展关联核查,以确保原料安全、质量可控。



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

华夏先葆(北京)中药研究院有限公司
电 话:010-50912885
传 真:010-50912896
邮 箱:huaxiaxianbao@163.com
地 址: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8号万方大厦25层
邮 编:101100
华夏先葆公众号
华夏先葆微官网
版权所有©2007-2020华夏先葆(北京)中药研究院有限公司    京ICP备12041718号